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tr榕2017-019号)
致:福清市德龙农业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福清市远大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楷嘉农林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东张镇金芝村造林绿化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东张镇金芝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东张镇金芝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东张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22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清市东张镇金芝村造林绿化工程(施工)施工,修复面积400亩,每亩补植35珠以上,苗木1.5米以上的阔叶树。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营造林工程施工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时,投标人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请于2017 年 4月 26 日至2017年5月 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 00分至 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西洪路518号恩特楼307)持本投标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福清市东张镇金芝村民委员会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福清市东张镇金芝村民委员会
地 址: 福清市东张镇金芝村民委员会
电 话: 13960993386
联系人: 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307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fjtr87561216@163.com
电话:0591-87561216 传真: 0591-87567076
联系人:孙先生
监管部门:福清市东张镇人民政府监察室
电话:0591-85398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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