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承包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养护成活、包工期、保质量、保安全
四、栽植品种及单价:_
_____
五、工程造价: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 元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如遇不可抗剂因素和自然灾害,或甲方原因,影响施工,经甲方签证后可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甲方可从乙方的工程款内扣付)
第二条:甲、乙双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第三条:施工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1甲方:
一、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临时用房。
二、提供水、电,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三、提供施工现场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等有关资料,并协调、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不可预见问题。
3.2乙方:
一、必须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苗木种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装、运输、挖坑、换土、采购杂肥、栽种、绿化土方平整及换、填土,渣土外运、清场,直至养护期间浇水、治虫、除草、减枝、施肥、更换死亡苗木等包种、包活、包养护等全部内容。
二、工程负责养护 个月。苗木成活率保证达到90%。乙方应向甲方递交 个月养护期的《绿化工程养护计划书》。
三、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苗木种植工程及养护期间应教育本单位所有人员爱护花草树木,如因人为损伤,损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
五、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管理,如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其费用由乙方全部负责;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组织,确保安全,如有事故发生,后果自负;乙方要确保施工现场清洁,及时清理废弃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后,要养护苗木 个月,养护期间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必须经双方共同商定后,方可按修改后的设计组织施工,并调整相应投资,签定补充协议。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一、栽种完成后,乙方自检并通知甲方一起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养护期满,甲方再次验收,苗木成活率达到90%即为合格。若达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负责补种或甲方按苗木单价扣款。
二、 养护期满,甲方应于当日组织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验收致使乙方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三、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质量保修即为对工程的养护管理;包括绿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园林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具体质量保修内容约定如下:按设计图纸栽植清单,做好绿化修剪、除草、浇水、防虫等养护及管理。
第五条:工程款结算:
一、本合同签定后,由甲方预付工程投资总额的 %,共计 元。
二、工程养护期满后,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余款,共计 元。
第六条:附则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所订条款内容不得与本协议所订条款内容矛盾;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常州市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七条:违约
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致使发生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5%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并应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议中止合同。
本合同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书及其附件
3、标准、规范
4、图纸
5、工程量清单
6、详细报价单
7、各项林业主管部门申报审批手续复印件
8、承包方资质及合法经营手续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