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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新增49家花卉生产经营主体获得用电优惠
近日,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林业局、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0年福建农民创业园及示范基地第二批享受用电优惠生产经营主体名单的通知》(闽农综〔2020〕139号),公布了170家经营主体获准享受用电优惠,包括泉州市景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靖县深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连城朋口兰谊兰园等49家花卉生产经营主体。截至目前,全省累计已有262家花卉生产经营主体获准享受用电优惠政策,为花卉生产经营主体切实减轻了生产经营负担。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省林木种苗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