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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树名木共分为三个级别

  根据《福建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古树名木共分为三个级别:树龄在500年以上的树木为一级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树龄在300年以上不满500年的树木为二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树龄在100年以上不满300年的树木为三级古树,实行三级保护。城市规划区内的古树则实行提级保护,三级古树实行二级保护,二级以上古树实行一级保护。泉州市人民政府于1983年4月、2000年1月、2017年8月先后公布中心市区第一、二、三批古树名木名录。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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