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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港大桥北岸景观绿化提升项目(监理)

开标时间:2015-09-07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南港大桥北岸景观绿化提升项目(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侯发改审批[2015]4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南通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2019340元,具体以经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招标控制价为准;
2.3 招标内容:绿化面积约42750平方米,该项目包含新南港大桥北互通范围内可绿化的地块(新南港大桥北岸的绿化提升已由南通镇结合商贸大道绿化一并提升改造)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新南港大桥北岸景观绿化提升项目(监理)全过程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
2.5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主管部门竣工资料备案完成为止;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待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招标人与监理单位协商确定。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计划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合格标准;
2.7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监理服务费为22.34万元(监理服务费最终以闽侯县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服务中心审核的结算金额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5企业及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至少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五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至少一个同类、同等及以上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及签署。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8月10日至2015 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4.3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确定中标人。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或(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4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10时0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邀请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同时在闽侯县招标网(www.mhz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侯县路桥建设公司;
地址:闽侯县南屿镇;邮编:350109 ;
电话:22810033;联系人: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秀峰路188号福建闽台广告创意产业园内第1幢4A ,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3399638 ;传真: 0591-83399738 ;联系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 15160142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注明用途:闽侯市政招2015040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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