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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补植工程招标公告

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补植工程(洛阳曾垵至西吟头段)已经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招标事项如下:
一、本次招项目的概况如下:
1、工程名称: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红树林补植工程(洛阳曾垵至西吟头段)
2、建设规模:工程造价94.0625万元。
3、招标内容及招标范围:(1)互花米草除治工程,(2)红树林补植工程,共计面积425.83亩。详见图纸和预算书、招标范围说明。
4、工程建设地点为:泉州湾河口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洛阳曾垵至西吟头段
5、工期要求: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厅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
1、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在福建省内注册的具备有效的营造林工程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林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要求。
三、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四、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请于2015年08月 12日至 2015 年08月 16 日自行到泉州市东海湾东海大街中心1号601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费200元)
五、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万元
七、投标人应于2015 年09月 01 日 15 时 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会议室,逾期将不接受。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
八、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北京时间)及地点(见附件)


招标人:泉州湾河口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洛阳村政通路8号 地址:泉州市东海湾东海大街中心1号601室
邮政编码:362200 邮编: 362000
网址: 传真:0595- 22198813 ;
联系电话:15960711393 电话:15959589938
联系人:小赖 联系人:小苏


日 期:2015年0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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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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