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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浦上大道与建新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化(施工)
开标时间:2015-09-0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50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浦上大道与建新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化(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以 文件呈批单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浦上大道与建新路交叉口 ;
2.2.工程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为1954506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浦上大道与建新路交叉口东北角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
招标内容:绿化工程包括绿化种植养护、园林景观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工期要求:总工期 3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8 月17日至 2015 年8月21日,登录到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采用匿名方式报名并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注: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标书生成器软件制作。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5年9月1日9时45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3万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9月1日 9 时 45 分,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本项目投标人不需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GE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根据《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电子投标文件实行网络递交的通知》(榕建综[2009]43号),通过电子招投标平台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同时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光盘(GE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光盘(GEF格式)为备份,投标人应保证两者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按规定提交GEF格式的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7.4.请各投标人使用新版本V4.2.0电子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因旧版本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其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打开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园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新华巷20号, 邮编:350011
联系人: 王工 电话: 0591-63160070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中交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福建警官职业学院东头2#综合楼
邮编: 350001
电话: 0591-83815885 ;传真:0591-87278655
联系人: 方工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帐 号: 116040100100069058
(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上应注明:“榕市市政招2015084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 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技术支持:
闽南花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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