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濠江北路(高速蚶江收费站至环湾大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2015-12-04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诚信狮招字[2015]004号
1.本招标项目濠江北路(高速蚶江收费站至环湾大道)综合改造提升工程--绿化工程 已由石狮市经济局 以狮经计[2015]12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造价:1582.8605万元工程类型:园林绿化  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主要为濠江北路段及石狮大道段,其中濠江北路段长约1.8km,路幅宽60米,主车道双向8车道,绿化设计范围为5m宽中分带,2m宽边分带及行道树树池;石狮大道段长约1.2km, 路幅宽60米,主车道双向6道,绿化设计范围为11中分带,3宽边分带及3m宽人行道绿化带,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石狮市濠江北路及石狮大道
2.3 施工总工期: 60日历天;
2.4 监理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准备期起至质量保修期满且完成所有监理业务止。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具备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备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已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
4.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 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并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且合同价在1582.8605万元以上(含1582.8605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
③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投标时必须同时完整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原件备查。
其中: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中均未能体现工程造价或建设规模的,其业绩无效。若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书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注:若其他市政监理项目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监理的,应提供达到本工项目要求的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其业绩无效)。
4.5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随机选取确定中标人的预选队伍,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保证金: 肆仟元人民币(下同)。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行(一):兴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58300100100038732 
(2)开户行(二):中国建设银行石狮支行,账号:35001658107050001824
(3)开户行(三):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账号:13540101040006473
以上账户任选一个汇入。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6.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选取法 。
7.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 11 月 06 日8:00至 2015 年 11 月 11 日18:00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预算书,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15159858776。
8.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 年 12 月 4 日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层)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随带本人身份证)、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无须携带纸质授权委托书,但应携带ca加密锁。开标会议开始时按递交顺序依次由投标人使用原ca加密锁解封,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唱标平台后再进行应到人员证件核验,上述人员不能出示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开封、评审。
9、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闽价房[2007]273号文规定,本工程监理服务收费计价计费额暂按工程预算价1582.8605万元计取,施工监理服务发包价暂定为24.6896万元,具体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2项。
10.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石狮市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邮编:362700;   联系人:  施工  ;联系电话:1865980909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世纪大道溪畔阳光b幢304室,邮编: 362100  ;
电话:    15159858776    传真:0595-87312583;
联系人:  小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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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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