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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乐县孙坊村排水排污整治、孙坊村绿化美化、村内道路硬化工程
开标时间:2015-11-23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将乐县南口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将乐县孙坊村排水排污整治、孙坊村绿化美化、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将发改投[2015]12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将乐县南口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库区扶持基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将乐县南口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将乐县南口乡孙坊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将乐县孙坊村排水排污整治、孙坊村绿化美化、村内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8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 ;
2.6.3.代建单位: 无 ;
2.6.4.监理单位: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类别及等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福建省内进行法人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及其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处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的范围和时限;投标人没有其它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拟派出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为确保质量和安全,投标人必须配备强有力的项目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3.9投标企业须在纪检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不良记录。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废标处理。(开标时无需提供)
3.9.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06日至2015年11月 12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5时00 分至 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层报名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5年11月22日17时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将乐县孙坊村排水排污整治、孙坊村绿化美化、村内道路硬化工程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未注明的视同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陆仟元(¥36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23日上午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森大厦二楼报名处);①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②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若投标人多于15家时,则在投标人中随机抽取15家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投标文件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进入投标文件审查程序的投标人即为备选投标人。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投标文件审查,无须抽取备选投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将乐县南口乡人民政府;
地址:将乐县南口乡人民政府;
电话:15059040020;
联系人:俞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闽华晟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鼎城9幢一单元1102室;
邮编:365500;
电话:0598-5669932;传真:0598-5669933;
联系人:余小姐。
交易中心名称: 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金森大厦二层 ; 电话: 0598-2267169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乐支行
开户名称: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5001647807052508651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闽南花木网管理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