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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美丽乡村一期绿化工程

开标时间:2015-12-08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  标  公  告
 
本项目招标编号:fjmjnp-201505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美丽乡村一期绿化工程由上级批准进行招标,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200万元,其中暂列金1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炉下镇下岚村陈坑自然村美丽乡村一期绿化工程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代建单位:/;
2.6.3.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文,过渡期间新旧资质均可使用。
3.2.    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或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证书,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以及闽建筑函[2014]6号的文件规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或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9.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
3.10.     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5日8时30分起至2015年12月1日23时59分止,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 “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贰万元人民币。
6.4.    龙头企业保证金要求:根据闽建筑[2014]33号规定: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并要求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不再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下午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执业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投标报名号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www.npzbtb.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民委员会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下岚村民委员会
电话:15159983888
联系人:乐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马坑路7号(世纪星城a区)2幢304室,
电话:0599-8639366,传真:0599-8811066,邮编:353000
联系人:卢小姐、王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名: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帐号:40915838819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平分行营业部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        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保留购买电子招标文件的网银转帐记录以备查询。
2、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投标人可以通过南平市招投标网上的投标报名查询栏目对其投标报名号进行查询。
4、招标文件售价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可凭投标报名单的缴费证明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交易科领取招标图纸。招标文件售价不包含图纸的,投标人如需招标图纸,到招标代理机构处自行购买。
5、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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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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