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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1-05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漳州市
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1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1标段)经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审[2013]4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浦县绥安镇迎宾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1a1标段景观绿化:k0+000~k4+000为土主题段苗木、火主题段苗木、水主题段苗木(k2+760~k4+000);(2a1标段绿道工程k0+000k4+000;(3a1标段给排水工程(k0+000k4+000)。本标段项目造价为3711.7235万元,其中预算审核价为37067235(含暂列金200万元)、包干价为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上海锦展园林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等级;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补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的,应符合闽建[2013]5号文“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备案要求。
3.5. 投标人若中标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1标段)后,不可再中标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a2标段)或漳浦县迎宾大道景观绿化及附属建设工程(互通段)。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2月12日至2015 12月16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附件:①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由投标人向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如需图纸请至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天地b1-603室。
5. 评标办法及代理服务费、交易费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37067235元(含暂列金200万元、不含包干价5万元),下降k值为15%,工程最高控制价为31966899.20元(含暂列金200万元、包干价5万元),计算详见招标文件。
5.2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单位签订的合同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5.3本工程的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505号标准计取,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分别支付。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5日08:30时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6.2.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等。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4. 开标时,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到场参加并签到,须持职称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负责人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浦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pxzzx.org)网站上发布。
8.投标保证金金额:
8.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8.1.1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元)
8.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2016年01月04日1700前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基本账户汇达(以款项到达为准)招标人指定帐户;
8.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提交;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电子化管理系统采用的是虚拟账户,须按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规定的银行账户进行缴纳,否则会出现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导致废标。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否则系统在比对企业基本账户时会出现不相符,因而造成投标保证金未提交。投标人因需要更改企业基本账户,应在工程投标前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否则由此产生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③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漳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浦县江滨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          邮编:363200
   联系人:黄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13959656266189069618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浦县绥安镇龙湖路永嘉天地b1-603室          邮编:363200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63206099       传真:05963206099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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