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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项目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项目设计
开标时间:2016-01-19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的编号为晋设施招20151218043的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项目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项目设计已由 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晋发改审[2015]256号及晋发改审[2015]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项目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晋江市滨江商务区(b-1-07,b-1-08,b-2-02,b-2-20,b-2-22,b-2-24具体范围以规划选址为准);
2.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绿化设计总面积约为75300平方米,其中水面面积34060平方米,总投资造价估算额约 1960万元。
2.4. 投资总额:约人民币 1960 万元,建安投资额约 1960 万元。
2.5.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项目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设计招标,设计任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工作;
2.6.2.内容: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项目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项目设计,具体设计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园林景观工程园区绿地系统设计、树种设计、建筑设施,道路、防洪渠、照明、公厕、便于管理的生态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具体设计量以现场实际为准。
2.6.3.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的 (单个合同设计费超过/ 万或建安费1500万元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设计项目。
3.3.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4.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2 月22日至2015年 12 月 27 日自行到晋江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jjce.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网址:http://www.jjce.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
6.2. 投标保证金可按下列方式之一提交:①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②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参与投标;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人民币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01 月19日0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南路城市展馆);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暂按1960万元计,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暂定为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项目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项目设计费人民币61.6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晋江市
电话: 15960384551
联系人: 谢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东海大街中心1号楼601室
电话: 0595-22198813 传真: 0595-22198807
联系人: 小陈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晋江分行
帐户名称: 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帐 号: 424758379456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 晋江世纪大道南路城市规划展馆二楼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