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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6-01-12 |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
标讯类别: 省内 |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连城县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
所属地区: 国内 |
连城县文坊至升星旅游公路工程(宣和旅游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安华岩招字(2015)041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城县文坊至升星旅游公路工程(宣和旅游公路绿化工程) 已由 连发改投[2010]151号 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城县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连城县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 招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连城县文坊至升星旅游公路工程(宣和旅游公路绿化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 连城县文坊至升星旅游公路 ;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 预算金额约为255.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预算书)。
4、施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具有足够资金、人员、机械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福建省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企业备案】;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一级临时建造师必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四、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愿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至 2016 年 01 月 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前(节假日除外的上班时间)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地址:连城县豸峰街58号b幢302室 无记名购取招标资料并索取相应的收款收据凭证,招标资料信息费为人民币150元/份,售后不退(需邮寄报名的,邮费另计)。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银行汇票或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六、开标时间
2016 年 01 月 12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以会议室墙上的时钟为准)
开标地点: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连城县中山路52号)
七、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人 。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 01 月 12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 连城县龙御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核验登记,若是授权委托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开标会开始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均为原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龙岩招投标信息网(www.lyztb.com.cn)发布上发布。
十、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连城县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盖章)
联系地址:连城县北大西路1号
联系人及电话:罗女士 0597-3128083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连城县豸峰街58号b幢302室
联系人及电话:小吴 15080453425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连城县支行
帐户名: 连城县冠豸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帐 号: 3500 1697 5070 5900 6688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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