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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补助的申报对象是花卉苗木企业、花卉生产专业合作社等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主体。申报建设项目可为温室大棚、智能温室、玻璃温室、普通遮阴棚或设施苗圃等花卉苗木生产设施。申报的建设项目必须是2015年新建的项目,智能温室、温室大棚、玻璃温室、遮阴棚连片建设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设施苗圃连片面积不低于50亩。
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单位可在本月前向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项目获批后,新建温室大棚每平方米补助60元;新建智能温室每平方米补助150元;新建玻璃温室每平方米补助200元;新建遮阴棚每平方米补助25元;新建设施苗圃蓄水池每座补助4000元、喷灌每亩补助500元、滴灌每亩补助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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