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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干线横十一东山段(探石至坑北)绿化工程(B标)

开标时间:2016-02-19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国内

国省干线横十一东山段(探石至坑北)绿化工程(b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省干线横十一东山段(探石至坑北)绿化工程(b标)施工由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3] 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山县西埔镇、前楼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国省干线横十一东山段(探石至坑北)绿化工程(b标),经财政审定的工程预算审核价为 7580617 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国省干线横十一东山段(探石至坑北)绿化工程(b标),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预算书中所列指的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20日历天,节点要求:开工后60日历天内乔木全部种植完成,其他的(灌木、地被、灌溉给水等)开工后120日历天全部完成;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造价审核单位: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  设计单位:湖南嘉园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6.3.  代建单位:无;
2.6.4.  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二级或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根据《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一旦中标,项目经理应进驻施工现场,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现场管理,每周到位时间不得少于50%。
3.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26日至2016年 1月30日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电子招投标的要求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资料、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0%≤k≤11.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三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2月18日16:00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6.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120000元 );
6.1.3提交方式:从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汇出,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帐户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东山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帐    号:9080 8100 1001 0000 0460 80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或提供市交易中心出具《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3方式三: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加盖电子公章。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人应于2016年2月19日 8: 30时(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
7.2. 提交地点为:东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号(东山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
7.3. 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东山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za365.fj.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东山县交通执法大队六楼,邮编:363400;
电话:13850545360 ;       
联系人:林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锦绣大厦1006室,邮编: 363000 ;
电话: 18060203555 0596-5652289  (含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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