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榕晋漳招字[2016]002号
开标时间:2016-02-29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漳州市
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南北公路)公路、南北大道南段市政道路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南北公路)公路、南北大道南段市政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0]003号、华发改[2011]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华安经济开发区九龙工业园。
2.2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招标预算审核价:13746536.29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华安县丰山镇银塘村至龙径村(南北公路)公路、南北大道南段市政道路所有绿化工程【1、施工过程中,主要材料及苗木均须由招标人确认样板后方可大量采购。2、绿化护养期12个月。护养期、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3、绿化养护期包括绿化苗木的种植成活并全面发出新芽,另淋水培土、施肥、除虫、修剪、扶正等应配合的项目,移交前全面施肥一次,保证苗木生长葱绿、茂盛,树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乔灌木以及名贵树种成活率达到100%,花卉植株成活率达到95%;草坪无杂草,覆盖率达到95%;整形修剪符合设计要求;附属设施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4、选用的苗木品种、规格应符合图纸说明要求】。具体以实施阶段招标人所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工程量清单以及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若为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完成延期注册手续。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符合闽建筑〔2014〕2号文、闽建建[2013]43号文规定。
备注: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采用资格后审,其他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02月05日至2016年02月09日必须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gcjyzx.com)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12%-14.99%)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2月26日下午16:00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到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账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150000 元;
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持有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或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缴交单项工程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02月29日 上 午 08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原华丰中学校园内);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为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若发现证件造假,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http://www.haggzy.com/index.php)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华安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张 电 话: 0596-72867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小杨 ; 电 话:0596-2669692
传真:0596-2669692; 邮 箱:28027529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