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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东宋河河道修缮与加固、沿河景观步行道绿化和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2016-04-01
所属行业: 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 省内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国内
(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东宋河河道修缮与加固、沿河景观步行道绿化和清淤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古城保护开发(一期)启动工程——东宋河河道修缮与加固、沿河景观步行道绿化和清淤工程施工监理经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漳发改审【2015】26号文核准,项目业主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漳州古城保护区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炮仔街至博爱道,长度约615米,建设内容包括修缮及加固河道挡墙、桥梁修复、建设沿河景观步道和绿化,以及清理河道垃圾,建安投资估算约2800万元。
2.3监理范围和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其他资料。
2.4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完成综合验收合格、结算后且保修期满并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完成止(工期延长,分期施工,监理费用不予调整。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中标监理费中)。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已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为投标人本公司进行注册的在职职工;
3.4投标人为非漳州市本地监理企业的,在我市建筑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前,应按漳建工〔2014〕75号文规定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并取得有效的《驻漳建筑业中介机构信息登记证明》;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1日至2016年3月15日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数字证书登陆到企业业务系统 (http://www.zzgcjyzx.com/zzhy) 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4.4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nzztf格式)(即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资料不退还)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元);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3月31日12时00分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法人单位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写明投标人、本投标项目名称、用途。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帐号如下:
账户名称: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漳州农商银行延北支行
账    号:9080 2100 2001 0000 2874 71
备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②投标人自己需考虑银行之间汇款所需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到达指定的账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提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1日15时 0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4月1日15时00分;
7.3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的地点: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书(见格式)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并签到。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如光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http://www.zzjs.gov.cn)、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 (http://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费用
9.1本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费费率按1.57%计取(即监理服务费=财政结算审核后的建安造价*1.57%),固定费率加风险包干(风险系数已考虑在内,除甩项相应调减合同价款外,其他情况均不调整监理费用;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收费已含在监理报价内)。
9.2本工程的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闽价[2003]房505号”标准计取,中标人按文件要求支付应承担的交易费。
9.3中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含专家评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古城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南路与芳华路交叉口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杨                          电话:0596-20606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林
电话:0596-2961882             传真:0596-2961882
招标文件编制人:林春燕               审核人:王许平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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