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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 的编号为 狮设招[2016]007号  的  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改扩建工程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以 狮经计[2016]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石狮市灵秀镇;

2.3.         工程建设规模:石狮鹏山工贸学校改扩建工程,拟建设学校教师公寓一栋,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建设学生宿舍楼一栋,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修建约600米道路、600米挡墙护坡、700米围墙、约2300平方米对外培训中心景观、约1900平方米校园入口景观及整个校园的景观提升工程等。

2.4.         投资总额:人民币约35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 万元;

2.5.         招标类型:勘察、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等。

2.6.2. 内容:拟建设学校教师公寓一栋,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建设学生宿舍楼一栋,建设面积5000平方米;修建约600米道路、600米挡墙护坡、700米围墙、约2300平方米对外培训中心景观、约1900平方米校园入口景观及整个校园的景观提升工程等,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详见项目建议书。

    2.7.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人数不超过2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根据闽建[2013]6号文件规定,非我省注册的勘察单位参加投标的,应在我省设有与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退休人员不可以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承担本招标项目勘察任务的单位的本单位员工;

3.3.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___  / ;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年5月20日上午8时00分起至2016年 5月24日下午17时30分止,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网址:www.qzzb.gov.cn),支付 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保证金为 12000元 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应于截标前,由企业法人基本帐户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1)账户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    账号:13540101040006473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工程招标编号,要求提交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并于交标时提供复印件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投标保证金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汇出。

注:若潜在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具体事项详见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投标人可自行到www.fjjs.gov.cn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4日9:00前;递交地点: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供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设计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355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61.3670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本项目的勘察费计算办法: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下浮40%计取,最终工程地质勘察按实结算。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石狮鹏山工贸学校      ;

地址: 石狮市灵秀镇    ,邮编: 362000  ;

电话:   0595-88581710、15396693960      

联系人:     古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城东片区体育街269号一号楼6层  ,邮编:  362000  ;

电话:  13599148602  

联系人:      小庄     。

交易中心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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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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