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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海路蟳埔段(晋江大桥以东段)(泉州市丰海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晋江大桥东段)施工
开标时间:2016-12-23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海路蟳埔段(晋江大桥以东段)(泉州市丰海路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晋江大桥东段)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泉发改审[2016]1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海路晋江大桥东段 ;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997.6579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757.8978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壹 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高 级园林专业的职称。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本项目类别为园林绿化工程,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30日至2016 年12月 05日(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陆“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806576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细则按照泉建筑〔2015〕73号文件执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2月22日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5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
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核对的所有原件需在k值抽取之前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夹在其他资料中的,按未提交论处)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 泉州市 ,邮编:362000 ;
电话:0595-22111282 传真: 0595-22107771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邮编:362000;
电话: 18960469866 传真: 0595-28065766;
联系人: 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10、监管部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