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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心市区2016年秋季绿化景观提升——站前东西大道(南北大道——朋山立交)
开标时间:2017-01-04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泉州中心市区2016年秋季绿化景观提升——站前东西大道(南北大道——朋山立交)已由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泉发改审[2016]16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站前东西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136.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容;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987.1612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 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拟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高 级园林专业的职称。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本项目类别为园林绿化工程,因本招标项目的专业类别未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中实行评价,所以所有投标人综合信用评价折分系数均为1.0000。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2月 07日至2016 年12月 12 日(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陆“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806576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具体细则按照泉建筑〔2015〕73号文件执行。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01月03日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9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01月04日09 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核对的所有原件需在k值抽取之前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夹在其他资料中的,按未提交论处)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园林管理局
地址: 泉州市 ,邮编:362000 ;
电话:0595-22111282 传真: 0595-22107771 ;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通港西街304-322号法石东拓小区1号楼201c,邮编:362000;
电话: 18960469866 传真: 0595-28065766;
联系人: 小陈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10:监管部门: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