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价格比较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特卖场
精品展览
>>林业报道
>>绿化苗木
>>花卉盆景
>>园艺资材
>>园林招标
>>技术专题
>>商务服务
>>企业动态
泉州不断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 补偿标准每亩提高3元
泉州近年来作出建设森林城市的重大决策,把发展保护生态公益林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提出“政府补偿、以工代补、造血增益”等生态公益林补偿新思路,不断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了多项生态保护财政激励政策,为保护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完善“政府补偿”补偿机制。2016年,泉州市安排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9769.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642.54万元,省级财政8126.66万元,市级财政1000万元),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达到24元/亩,比2015年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3.0元/亩。此外,泉州下辖的晋江、丰泽等市(区)率先建立了县级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再增加5.0元/亩,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达到29元/亩,进一步提高了林区林农的经济收入。
探索“以工代补“补偿机制。泉州市生态公益林面积405.08万亩,生态公益林占全市林地面积1031.66万亩的39.27%,生态公益林占比较大。界定的生态公益林,国家虽然通过政府补偿对所有者给予补偿,但部分对于山林依赖程度较强的林农,补偿资金不能满足林区林农生活需求,因此,泉州市提出了探索“以工代补”补偿机制。2016年,泉州市各级政府投入超过1.50亿元的资金,实施“森林生态景观带、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生态公益林森林抚育”等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解决了部分林区群众的就业问题,增加了林农的劳动收入。
推广“造血增益”补偿机制。今年来,泉州市确定林下经济项目35个,其中示范项目5个,每个项目补助10万元;一般项目30个,每个项目补助5万元。目前,泉州市在生态公益林发展林下经济面积累计达1.36万亩,产值26亿元,带动农户12万户,户均增收1.5万元,已形成以铁皮石斛、中草药为主的林下种植,以林下养禽、养蛙为主的林下养殖,以竹笋加工、油茶籽加工为主的林下采集加工,以森林旅游为主的森林景观利用等四种林下经济发展模式。
“通过‘政府补偿、以工代补、造血增益’等补偿措施,泉州市已初步健全完善了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生态公益林得到了有效的保护,森林资源质量显著提高”。泉州市林业局资源站站长陈辉义表示, “十二五“期间,泉州市乔木林每公顷蓄积由53.9立方米提高到74立方米,森林蓄积量达3651.9万立方米,净增1057万立方米。与此同时,野生动植物的种类数量在逐年增加,森林总体效益逐渐明显,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恢复。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新华网
技术支持:
闽南花木网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