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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圣王大道两侧绿化及配套工程(I标)施工监理 

开标时间:2017-02-06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漳州市 
漳州市圣王大道两侧绿化及配套工程(i标)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明信德漳招〔2016〕1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圣王大道两侧绿化及配套工程(i标)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芗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漳芗发改审〔2016〕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来源),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漳州市圣王大道两侧绿化及配套工程(i标)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芗城区,g319国道(北环城路)与丹霞路叉口以北,经飞机场东侧、青山村、南塘(i标起点桩号k0+000至终点桩号k4+100);

2.3.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为圣王大道远期工程,全线6.361公里(本标段为桩号k0+000至k4+100,计4.1公里),路基宽度按50米实施。其中,主车道和绿化带路基宽度36米及跨漳龙高速公路桥已于近期工程投入施工。本项目仅新建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同步完善两侧绿化带以及雨、污水、电力、给水、照明等配套工程的建设。本项目建安费约为人民币为7000万元;具体范围以施工图为准。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项目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项目的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等内容的监理;

2.5监理期限:从监理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工程竣工综合验收通过、工程结算审核(及必要的审计)定价、市政工程所有专业工程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工程资料存档完整、以及缺陷责任期满止。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2.7监理服务费:本招标工程监理费包干费率为 1.38%。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 号取费标准下浮40%计取,即 96.56万元。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固定包干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实际监理服务收费以〔经财政审核后的建安结算审核总价×中标监理费包干费率〕计算得出,监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间无论施工时间长短不予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4.   投标人若非漳州市监理企业的,已按漳建工〔2014〕75号办理了驻漳信息登记备案;

3.5.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其他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由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 4日至2017年1月11日采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投标人若需要书面的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由投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的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2月5 日12时00分前汇达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19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漳州分行

  全    称: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账    号:161020100100109425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和漳建易〔2012〕12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人应于2017年 2月 6日 8时 30分(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投标时间截止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开标时间:2017年 2月 6日 8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开户许可证及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站上发布,抄送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芗城城市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吴       联系电话:0596-26618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     邮编:363000  

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    传真:0596-2112618     联系人:小谭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市芗城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漳州市芗城区财政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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