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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公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2017-02-08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侯房建招201614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森公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监理)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侯发改核准〔2016〕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林森公园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监理) ;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凤港村 ;
2.3工程建设规模:林森公园总占地面积约70230.3平方米,公园整体格局以“虚轴”对称的形式展现,并利用环路植入“林森故事”,打造文化公园。整个景区分为五个区,分别为五木缘、流芳园、松竹林、英华苑、天波湖;其中包括仿古建筑:水榭折廊、景观连廊、四角亭、六角亭、碑亭等 ;
2.4监理工作内容: 内容包括并不仅限于:土方工程、广场、花坛、园路、水系、园林绿化及养护、停车场、公厕、牌坊基础、围墙及门卫房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并以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要求为最终依据 ;
2.5监理服务周期: 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
2.6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 180日历天 ;
2.7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国家、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要求 ;
2.8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计算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69050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5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选取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申请人可从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7年 1月9日至2017 年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2 月 8 日 10 时 00 分止,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2、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闽侯招标网(www.mhzt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内,邮编:350112
联系电话:0591-22273057
联 系 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兴诚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西区7层105单元,邮编: 350013 ;
联系电话:0591-87571681 传真: 0591-87571681 ;
联 系 人:刘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号: 1516014210000041;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福州闽侯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闽侯县城新区九号路与江滨路交叉处---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监督部门: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983548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
技术支持:
闽南花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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