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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东湖茉莉花公园-数码园绿化砂包土填方工程

开标时间:2017-02-22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乐市文武砂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福州市 
投标邀请书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市东湖茉莉花公园-数码园绿化砂包土填方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7〕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文武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长乐市文武砂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市文武砂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长乐市东湖茉莉花公园-数码园绿化砂包土填方工程,总造价约5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以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准,本工程发包价以长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招标控制价金额*(1-k)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 7日至2017年2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 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含纸质及电子版工程控制价)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k值= 15 %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3.标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各投标人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分2次及以上转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帐号,否则,由此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乐市文武砂镇人民政府

地址: 长乐市文武砂

电话:13705954906

联系人: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天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官前路17号天汇香城1#407

电子邮件:  490403008@qq.com 

电话:  18120901966、0591-88315135,传真: 0591-28700111

联系人:   毛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     

    

监管部门:长乐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电话:0591-28201206

地点:长乐市吴航路178号(原邮政大楼三层)




附邀请单位名单:

 

1、福建元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福建业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福建永建建筑有限公司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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