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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区旗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道路修复改造)绿化工程(监理)
开标时间:2017-02-22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高新市政招2017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高新区旗山大道景观提升工程(道路修复改造)绿化工程(监理)已由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榕高新区经发〔20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福州高新区财政拨付,招标人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旗山大道(浦上大桥至新南港连接线)路段;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招标控制价1544234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旗山大道(浦上大桥至新南港连接线)路段园林景观、绿化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旗山大道(浦上大桥至新南港连接线)路段景观置石、乔木、灌木和地被等种植,原有植物起挖移植等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4.计划施工工期:总工期为 45 个日历天,养护期一年,其中半年为成活率100%养护;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无;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本项目施工工期为45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费投标报价按人民币345293元计。最终监理服务费结算金额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
3.1.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 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投标时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 月 8 日至2017年 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注:投标人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高新市政招201700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2 月 22 日9时45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告栏上发布。
9. 其它
9.1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
电话: 0591-22878805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323号五凤工业区2#2楼,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3722566 传真: 0591-83794450
联系人: 许工、小曾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福州高新区规划建设局、福州高新区监察审计局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
监督电话:0591-38201590、0591-38201355(监察室)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福建招标与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