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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城南西路(五里亭)段绿化景观工程(一期)

答疑     
顺昌县城南西路(五里亭)段绿化景观工程(一期) 
2017年03月10日 
招标编号:zzsc(2017)013 
开标时间:2017-03-24 
所属行业:农林牧渔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南平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昌县城南西路(五里亭)段绿化景观工程(一期)(招标编号:zzsc(2017)013)已由顺昌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顺发科【2017】7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顺昌县城南西路(五里亭)段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投资约76万元(含暂列金35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绿化用地面积a1地块1266.8平方米,面积a2地块1066.46平方米,面积a3地块252.45平方米,面积a4地块52.97,面积a5地块74.23平方米,绿化总面积合计2712.91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758154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标段划分:  无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cjja3 82-2012)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临时建造师)或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9.违反《顺政办〔2012〕159号》文件规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

3.10.根据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或顺昌县人民检查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时,将按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11.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应符合(闽建〔2015〕35号)文要求:在福建省有关行政部门管理系统实行信息登记。

3.12.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13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 10日9时00分起至2017年3月 14日23 时 59分前登录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招标公告”栏目下载报名单,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交纳5元手续费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k值为1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3月 23下午17: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肆仟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 24上午09点30分,提交地点为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昌县交通大厦十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建造师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投标报名单及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带原件核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和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cztb.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双溪街道北路7号,邮编:  353200  

电话:   18950667410   ,联系人:刘建贤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49号 2层201室 ,邮编:353200   

电话: 0599-7858437 、13799119220   ,联系人:赖女士    

投标保证金账号:

帐户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顺昌支行

帐  号:3500 1677 1070 5250 6552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顺昌城南东路123号交通大厦十楼, 联系电话:0599-7853459。

监管部门: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0599-785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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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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