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7〕第2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则徐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以gz2016cj01675号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花木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78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则徐大道道路绿化工程施工,包括绿化工程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78605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绿化养护期:12个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j13-90-2007、建设部备案号j11075-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7.2投标人应在人员、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7.3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注: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须为福州市注册成立的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资质的公司,或参与工程投标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在福州成立非法人二级分公司且授权福州分公司负责中标工程价款结算并在福州五城区开具发票,实行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3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园林局》(http://ylj.fuzho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花木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558号金三桥大厦b座11层
电 话:0591-87676445
联系人: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七层 ,邮编: 350002 ;
电话: 0591-83706268 ;传真: 0591-83706622 ;联系人: 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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