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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04-11 |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 |
所属地区: 宁德市 |
招标公告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工程——围墙、场地、绿化工程、出入库防护棚工程、停车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工程——围墙、场地、绿化工程、出入库防护棚工程、停车库工程已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2.2工程规模:出入库防护棚建筑面积为315.13㎡,层数及檐口高度为1层;停车库工程建筑面积为608.65㎡,层数及檐口高度为1层; 本次招标工程招标预算价为2430821元。 2.3计划工期: 180 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和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投标人其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办理延续手续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 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 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20日至2017年03月24日(包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招标预算价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三日内按复印成本价预订,招标人在接到预订后三日内交付图纸。本招标文件所附施工图纸涉及国家秘密,投标单位如需购买本招标施工图纸的应签署保密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如若未中标应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向招标人退还已购买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纸。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国办发〔2016〕49号文件)规定推广使用银行保函 形式;②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③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④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6.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4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厦一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购买凭证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8.1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发布。 8.2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 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61号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 邮 编:352100 邮编:352100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人:黄小姐 电 话:0593-2990756 电话:0593-2826698 传 真:0593-2990750 传真:0593-2869036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联系人:小龚; 联系电话 :0593-2983390。
监管部门名称:中国人民银行宁德市中心支行内审科; 电话:0593-29907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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