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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04-27 |
所属行业: 其它 |
标讯类别: 国内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漳州市 |
漳州市西环城路南延伸段道路工程(15米退让绿化带绿化工程)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市西环城路南延伸段道路工程(15米退让绿化带绿化工程)已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16】e000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圆山新城(龙海市九湖镇),北起圆山大道,南至规划南环城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西环城路南延伸段道路工程15米退让绿化带(西侧),长度约1.4公里。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15米绿化带绿化工程、绿道、步道铺装工程及道路右侧预留15米绿化带土方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预算审核价为:7375484.87(含暂列金320000元),工程预算审核价为招标最高控制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6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专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及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并拍照,经核验通过后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3.5. 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应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件规定进行信息登记。 3.6.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5日至2017年4月9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电子签到,否则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已经激活且审核通过的ca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胜利东路44号锦绣大厦801室(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12%≤k≤14.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4月26日12时00分(指款项到账截止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小写:¥12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入以下招标人账户(以款项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漳州金峰支行 账 号: 1610 8010 0100 154602 说明: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而且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企业诚信资料库”登记一致。 ②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名称,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件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有效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使用年度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有效的“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再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27日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4月27日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7.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的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到场参加并拍照,经核验通过后,且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委托代理人可以与项目负责人同一个人,也可以为不同人) 7.3投标保证金退还所需的材料:投标单位在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时,需同时递交一份汇款凭证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 7.4.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5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圆山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高新区九湖衍后吉吉高办公楼 邮编:363000 电 话:0596-6289989 联系人:小莫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芗城分公司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44号锦绣大厦801室 电话/传真:18965239973/ 0596-2680609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叶。 10.监督部门: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596-2053127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96-2922241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区经济发展局0596-6620580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0596-66289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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