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安市秦溪两岸城南段慢道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函〔2017〕4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福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安市秦溪两岸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步道、廊架、绿化种植及公厕、座椅、标识牌等服务设施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福建杰森园林有限公司设计的施工图为依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0094122元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行业标准要求条件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或具备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
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4日上午8时30分至2017年4月18
日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间)(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购买后如需纸质标书请务必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招标文件每份售价/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捌万元人民币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以下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
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闽顺健宁招〔2017〕 006号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交易中心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交易中心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
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
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
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⑤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闽建筑〔2014〕33号有关规定)。
⑥宁德市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宁建筑〔2015〕34号文有关规定)。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4月25日上午8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若购买或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7.2. 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如遇网络通信、供电等因素导致平台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企业需使用深圳ca进行签章,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逐页检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章是否完整。请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投标工作,以免因操作失误或其他问题造成自身的损失。业务咨询或故障处理请致电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70-519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8:30-21:00,周六08:30-17:30)。
7.3. 电子投标文件以网络递交数据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提交电子光盘(pdf格式)作为备份,若因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布的电子标书加密工具失效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网络递交功能失效时(出现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无法网络上传或所有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成功的情况下),方可导入备份的电子光盘(pdf格式)数据进行开评标,在导入光盘数据文件时需进行匿名报名号的有效性验证,验证通过后方可导入,并以此数据为准。若出现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到电子开标系统或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成功的情况,则该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保证网络递交与电子光盘数据一致性,如因数据不一致造成投标文件无效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4. 如未实现电子投标文件的网络递交或未提交电子光盘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7.5.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筑师临时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网络匿名报名号(网络报名号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个报名号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电子光盘)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下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faggzyjyzx.com,下同)上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内容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福安市富春公园大门对面,邮编:355000
电话:0593-6618267
联系人: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闽东中路2号郦景阳光3#307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887118 传真:0593-2887118;
联系人:黄女士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联系电话: 0593-2130366 。
监管部门名称: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3-213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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