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庆(榕)招【2017】0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福清市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融政办〔2017〕2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清市中心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350万元,k=15%,发包价为2307208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2017年福清市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森林生态景观提升工程,具体以本工程控制价为准,工程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14362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主体工程(苗木全面种植完成);
2.6. 标段划分:/;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
(1)依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项目经理资格条件涉及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明确以下要求:①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下同):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至 2017 年 4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圆整( 5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清市玉屏街道
电话:13950271387
联系人: 郭佩英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50号福苑花园1#8层
电话:15705916051
联系人:杨先生
监督部门:福清市林业局
地点:福清市三农服务中心19层
电话:0591- 85222257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加州城支行
帐户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9010712090010000014989
用途:注明“闽庆(榕)招【2017】018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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