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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政府机关大院绿化美化养护提升工程

开标时间:2017-07-07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所属地区: 福州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泓业〔2017〕招0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市政府机关大院绿化美化养护提升工程已由福清市人民政府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7〕1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清市政府大院;

2.2.工程建设规模:养管面积约65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市政府大院公共区域;内容:鲜(盆)花、盆栽摆放(种植)及养护管理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人民币895146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标段划分: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效的营业执照且在福清市注册登记,且其经营范围包含花卉花木生产销售的绿化、花卉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本企业在岗人员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619日至20176 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3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 址: 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 邮编:

电子邮件: / 电 话:0591-8523-9801

传真: / 联系人: 薛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88号闽发大厦6层,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0591-87729788

传真:0591-87734700 联系人: 小林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监管部门: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地点: 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 电话: 0591-8523-9801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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