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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07-31 |
所属行业: 房屋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周宁县妇幼保健院 |
所属地区: 宁德市 |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营招【2017】宁第027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宁县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场地、围墙及绿化工程已由周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周发改审批〔2014〕8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周宁县妇幼保健院,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周宁县妇幼保健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周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周宁县妇幼保健院附属工程--场地、围墙及绿化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周宁妇幼保健院的场地、围墙及绿化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86526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 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执行。 (2)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 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 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5 日至2017 年 7 月 11 日(法定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北京时间,下同),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 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2017 年 7月 11 日17:30分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3日内日交付图纸。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②银行保函形式。 ③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④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7 月 31 日 9 时 00 分,提交地点为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上述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http:www.fjbid.gov.cn)、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周宁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周宁县; 电话: 18959381272 ; 联系人:李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环城路36号都市商厦424室 联 系 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0593-6106111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周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407003009022040643。 交易中心名称:周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周宁县北门路33-1号。
监督部门名称:周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周宁县狮城镇城南街51号 电话:0593-5635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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