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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搬迁安置房项目1#-8#楼室外景观、道路、绿化工程

开标时间:2017-08-21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搬迁安置房项目1#-8#楼室外景观、道路、绿化工程
所属地区: 宁德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搬迁安置房项目1#-8#楼室外景观、道路、绿化工程已由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审批【2015】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工程建设地点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

    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约890万元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宁德(漳湾)临港工业区冶金产业园搬迁安置房项目1#-8#楼室外景观、道路、绿化、水电安装工程(具体以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8852693元(其中:园林绿化工程:5018244元;安装工程:2426562元;土建工程:987887元;暂列金:420000元)

    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6.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

    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

      (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

      (3)若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前5年内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的园林绿化工程;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7. 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10.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售标,不采用电子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729日至20170803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售标书窗口(工作日)、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中国银行大厅(星期六、星期日)(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等);或通过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cq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1 09 时00 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被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标书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漳湾临港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邮编:352100

电话:0593- 2853007

联系人: 施先生

 

代建单位: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31786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置业小区11#204室,邮编:352100

电话:13616090515,传真:0593-2827328

联系人:彭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德东湖支行(若网银转账选择“中国银行宁德分行”)

开户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409171151656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hrcdl(宁)2017-044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593-2915197

 

监督部门: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点: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593-2915173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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