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建融招字第09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及绿化景观(含堤外岸滩湿地整治)工程已分别由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6〕201号、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罗发改投资〔2017〕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及绿化景观(含堤外岸滩湿地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
2.3建设规模: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及绿化景观(含堤外岸滩湿地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共设1个合同包,包括下述2个子项目
子项目①: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工程
本子项目线路全长5.198公里,包含主线和连接线两部分,其中主线起点位于既有江滨北路与g228线交叉口,路线大致沿现有道路布设,下穿沈海高速复线后,途经世纪金源大桥交叉口、岐头大桥交叉口,终点位于既有江滨北路与g104交叉口,改造里程为4.717公里;连接线起点与主线起点一致,终点位于沈海高速复线罗源湾出口与g104交叉口,改造里程为0.481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涵、给排水、综合管线、电气照明、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6983.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167.0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14.2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211.59万元),预备费1402.31万元。
子项目②:绿化景观(含堤外岸滩湿地整治)工程
本子项目工程用地面积33352平方米(合50亩)主要建设江滨休闲步道工程、景观节点工程、夜景工程及配套设施等,项目总投资估算3996万元。
2.4项目估计总投资: 约2.0979亿元(含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工程约1.6983亿元、绿化景观(含堤外岸滩湿地整治)工程约0.3996亿元)。
2.5子项目①计划工期为12个月,确保在2018年12月前竣工并投入使用;②计划工期为10个月,确保在2018年6月前竣工并投入使用。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104国道迹头至渡头段(江滨北路)路面改造及绿化景观(含堤外岸滩湿地整治)工程的设计、预算、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后续设计服务)。成果需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权机构审查批准通过。
②在中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和设计概算报建设单位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后,中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编制预算。预算造价经建设单位及工程建设预结算审计中心审核确定。
③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工程的施工安装。
④采购范围包括:施工图载明的全部建筑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⑤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
2.7质量要求: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且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工程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公路工程还应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和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②投标人在2014年以来未被评定为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现行普通公路项目信用考核c、d级的施工企业。
3.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安全证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 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具备 市政或公路或道路或路桥 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6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子项目①施工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安全证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子项目②施工负责人要求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可以兼任。
3.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个。
3.7.1上述第3.4、3.6条所提的人员均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8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5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本项目采用记名方式报名,投标人须由其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本人持投标申请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法人代表前来报名的无需提交)、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人概况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到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罗源县塔兜市场三楼(原凤山工商所)〕进行报名确认。招标代理对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将出具《投标申请资料收讫单》,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未按上述规定完成报名手续的或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报名材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罗源县塔兜市场三楼(原凤山工商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书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持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有效凭证,逾期送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须与报名时的法人或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一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1)应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银行的企
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为福建省龙头企业的,可以使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保证金缴存金额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3)允许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4)允许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采用福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 。(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罗源县交通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莲花西区21号6层
电话:13960966735
联系人:黄女士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安泰街道五一北路158号高景商贸中心7层
电
话:18050176386,传真:0591-83794450
联系人:陈小姐、翁先生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 户
行:福建海峡银行罗源支行
开户名称:罗源县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000 5025 4700 0100
0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2017)建融招字第091号投标保证金”,如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罗源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 址: 罗源县塔兜市场三楼(原凤山工商所)
监督部门:罗源县交通运输局、罗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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