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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09-28 |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代理: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所属地区: 宁德市 |
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zy宁招【2017】-282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17】2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寿宁县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估算价580万元。 2.3. 监理期限: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不含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验收标准; 2.5 监理服务费: 投标人报价时监理费应按10万元报价(包干),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本工程所有的币种为人民币。) 2.6本项目监理费为10万元报价(包干),工期延误或超过预计工期,委托人不增加监理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丙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 投标人近5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5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①近五年,是指发布公告之起始日向前顺推五年。②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为“(市政公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三级)执行”,下同; 3.5.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售标。 4.2. 采用电子售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9月16日至2017 年9月20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时30分,下午14时 30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nggzyjyzx.4008705191.com或前往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平台,点击右上角位置“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各投标企业在购买标书后需将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打印出来,以供招标代理现场扫描其二维码进行交易编码的验证。详细操作,请查看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编码二维码扫描功能操作手册》。 4.4各投标企业购买标书后,请仔细核对打印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是否有交易编号二维码,若无,请清除缓存后重新打印列表,以供开标时招标代理扫描交易编号二维码验证交易编号。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随行客服电话400-870-5191。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适用于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已推行工程担保的地区,可采用在本省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⑤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2000元)。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35001687507052508744。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9月28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代表处;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若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原件单独提交,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9.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寿宁县; 电话:13260518597; 联系人:柳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23-a 401; 电话:18350303520; 联系人:小周。
交易中心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监督机构名称: 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股 办公地址: 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335号 电 话:0593-2173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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