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 互华岚招字〔2017〕005-1 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市政及绿化养护站项目(勘察设计)(重新招标)已由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岚综管综【2017】12号及专题会议纪要【2014】1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重新招标,选定勘察和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市政及绿化养护站项目(勘察设计)(重新
招标);
2.2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3工程建设规模:岚城市政及绿化养护站工程项目总投资334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461万元,总面积约5374m2;
2.4投资总额:总投资约3348万元,工程费用约2461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①本项目岩土工程详细勘察,包含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工程勘察文件;②总平面规划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期间的指导及配合等服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井点降水、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境景观等专业工程设计。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土建、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弱电系统、交通设施、建筑智能化、活动场所及室外配套设施;设计概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月开工,建设期至2018年/月,工程建设周期/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大陆企业:
3.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国家注
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2. 台湾企业: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取得有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资格且具备满足本工程建筑设计能力的台湾建筑师事务所。(注:1.台湾建筑师事务所须已在平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备案核准的承揽工程范围为建筑工程);
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需提供《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
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备案手册中设计负责人应为建筑师);
3.2.3台湾企业不得承担本项目勘察工作,必须与大陆企业具备合格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无 。
3.4.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5. 根据相关规定,非我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我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省外勘察单位,与我省具有通过计量认证土工实验室的勘察单位签订了不低于二年期限的合作协议后,也可参加我省建筑工程勘察投标,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3 日至2017年 10 月 27 日23时59分前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进行无记名方式投标报名,并在线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注: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进行登录账号操作(未注册的投标人需进行注册登录),具体操作流程可在http://www.ptggzy.gov.cn/zygg/1111.jhtml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操作手册》或咨询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91-23165427)。投标人报名成功后,区交易平台将为投标人生成报名回执,本项目实行纸质评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执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到开标现场核验,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招投标人未通过区交易平台进行报名的,将无法有效参与投标。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内容应针对于本招标项目,应以招标人为受益人且满足本招标项目对于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和有效期的要求;(3)或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4)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16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同时须提供一份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2461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 平潭县潭城镇桂山庄4弄5号 ;邮编: 350400 ;
电话:18960865605 ;
联系人: 冯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西航海坛金座2幢906室 ,邮编: 350400 ;
电话:0591-23137601,传真:0591-23137602;
联系人: 小范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或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投标人自行选定)
帐户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区交易平台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帐号
备注:缴款凭证上应注明简写为“互华岚招字〔2017〕005-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清楚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层。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电
话: 0591-23178988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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