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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11-20 |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泉州市 |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晋政监招20171026017 1.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工程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工程,已由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晋发改审〔2015〕82号)批准建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名称: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工程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规模:总造价约2926万元,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内容:本工程系晋江滨江商务区浦沟滨水绿地景观绿化工程及晋江滨江商务区(陈埭片)防洪排涝工程人工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总造价约2926万元,最大给水管管径为dn100mm,最大污水管管径为dn400mm。监理内容主要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园路、花池、景观亭、观景台等景观工程,公厕、管理房等建筑工程,给排水、路灯、道路硬化、木栈桥等市政工程,苗木种植与养护工程等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2.4合同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工程建设地点为:晋江市; 2.7计划建设期限及监理服务期限 2.7.1计划建设期限:总工期为 270 日历天(本工程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其中:半年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 2.7.2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工程开始实施(含施工准备阶段)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另加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 合格 标准。 2.9本项目监理服务费取费费率为1.67%,监理服务费暂定价为48.85万元,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参加投标。本工程采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然后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确定中标人。 4.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人员,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 近三年,投标人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近五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检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 “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项目”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施工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 ③投标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证明:必须同时完整提供有效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复印件,若上述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反映“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特征的,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工程设计文件复印件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否则,在评审时将不予确认。 其中: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工程设计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中均未能标明业绩特征证明要求的,其业绩无效。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明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与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不一致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无效。 7.投标保证金: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 9700 元人民币(下同)。投标保证金(应注明工程招标编号)必须以银行转帐或电汇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名: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晋江分行,帐号:424758379456)。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投标申请资料同时提交,并应在银行转账或电汇单用途栏上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且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或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复印件备查)。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7 日 8 时 00 分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录“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的相关操作指南。 8.2招标图纸按需自愿购买,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3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 年 10 月 31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2017 年 11 月 4 日交付图纸。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82003884/15259509354。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 11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签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逾期将不予受理;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带授权委托书(见格式)原件】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随带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并参加开标会,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投标。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晋江滨江商务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晋江市陈埭镇,邮编:362200; 电话:0595-82011828; 联系人:韦孝勇。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晋江市梅岭街道梅岭路421号益昌大厦16层 ,邮编: 362200 ; 电话:0595-82003884 / 18659087250 传真: / ; 联系人:欧阳日祥。
交易中心名称:晋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福建省晋江市世纪大道城市展馆二楼。
监管部门: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5-85684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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