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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11-22 |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
标讯类别: 国内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代理: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 |
所属地区: 福州市 |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福顺恒〔2017〕招字第w-108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鼓楼区属学校屋顶绿化三期一标段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以鼓园【2017】21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约18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鼓楼区第二小学、西峰小学、林则徐小学、湖滨小学屋顶景观绿化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742047元,k值为 5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取得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相应的承包内容。(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1 月 7 日至2017年 11 月 13 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 )以无记名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图纸)每份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 5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3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汇达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1 月 22 日14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洪路363号5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委托人应当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园林局 地址: 福州市乌山路道山观弄4号; 电话: 0591-87504022; 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363号5层,邮编:35002 电话:0591-83702826,传真:0591-83768486 联系人:王英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 |
技术支持: 闽南花木网 会员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