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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2017-11-29 |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 |
标讯类别: 国内 |
资金来源: 其它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所属地区: 漳州市 |
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施工(重新招标)招标公告招标编号:闽建信漳〔2017〕招02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已由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云发改〔2012〕157号、〔2013〕96号及云发改审〔2017〕6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对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及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的建设,本项目总投资约为26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绿化种植、养护、人行道铺设、安砌路缘石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工程量清单中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贰仟伍佰陆拾壹万捌仟伍佰捌拾壹元零肆分(含暂列金人民币玖拾陆万元整,其中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暂列金为人民币柒拾陆万元整,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暂列金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小写:¥25618581.04元(含暂列金960000元,其中云霄县将军大道北段绿化景观工程暂列金为760000元,县城区至火田东车城市绿道工程暂列金为20000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的建筑业企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二 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根据漳政综〔2016〕142号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为漳州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3.6. 投标人的业绩:201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单独完成过一项建安造价5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施工; 3.7.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8. 投标人如非福建省省内建筑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进行信息登记;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2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报名;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施工图纸由投标人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值的取值区间为12.00%≤k≤13.99%)。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11月28日北京时间17:00前汇达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帐户(以款项到达账户的时间为准);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基本账户 (汇款地区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400000元整。 6.3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各投标人可自主选择转入的银行账户)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6.2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已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者已缴存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应出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以及被认定为龙头企业的有关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6.3 方式三:银行保函形式; 6.4方式四: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由漳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可在漳州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建设工程担保业务的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 6.5 方式五: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由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但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且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2.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7.3.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7.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到达开标现场验证登记,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5.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9日北京时间08时30分,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www.zzgcjyzx.com)、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 zzyx.fj.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霄县兴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云霄县云陵镇绥阳路86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96-60118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江滨花园双玺7幢903室 联系人:小洪、小林 电话:0596-2956050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 监督部门: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云霄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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