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价格比较 | 供应信息 |
求购信息 | 特卖场 | 精品展览 |
>>林业报道 >>绿化苗木 >>花卉盆景 >>园艺资材 >>园林招标 >>技术专题 >>商务服务 >>企业动态 |
近日,沙县农业局在府前广场举行《福建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颁布实施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前来咨询的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00多份,并就《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条例》立足我省实际,又借鉴其他省市的有益经验,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细化与发展。《条例》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放宽合作社的准入条件;二是拓宽合作领域;三是扩展入社成员出资领域;四是明确联合社的登记制度;五是规范信用合作的范围;六是促进闽台合作交流;七是强化扶持政策和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沙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和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截止5月31日,全县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292家,其中获得县级以上示范社称号的44家。
技术支持: 闽南花木网 会员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