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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江区政府绿化提升三年行动2018年项目——滨江路(北渠--福厦高速桥)绿化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8-01-09
所属行业: 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泉州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江区政府绿化提升三年行动2018年项目——滨江路(北渠--福厦高速桥)绿化提升工程已由 泉州市洛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泉洛发改审〔2017〕8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洛江区滨江路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1900万元,最终以设计单位正式提供的施工图及洛江区审计局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为准。本项目施工图未完成前先进行招标,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因此产生的风险,包括招标规模的增减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项目绿化提升面积约38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滨江路(北渠--福厦高速桥)沿线清除杂乱植物,调整骨干树种,对半幅路和半幅桥中间绿化带及边侧绿地进行整体提升(具体内容以设计单位正式提供的设计文件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人民币1900万元(暂定,以审计出具的控制价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专业的职

称。

3.3.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前3年内承接过泉州市(含县、市、区)政府投资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且施工业绩累计300万元(含)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企业(提供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日期为准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在投标文件中需保证在人员、设备、资金及苗木供应等方面有独立实施该项目的能力。若中标后经查有违法挂靠和分包行为的,除没收投标保证金、记录企业信用“黑名单”外,还需承担工程重新招标的损失,从此退出我区工程交易市场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9800分至2018 1 2 1730分(北京时间),以不记名方式登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施工图纸按需购买,售后不退。购买图纸预约电话:0595-22663750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 1 8 日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38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电汇或转账(不含汇票)或企业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由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须在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222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采用银行保函的须将银行保函凭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上传作为资格审查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时提交银行保函原件【注:投标人为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其投标保证金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文)并按要求上传《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一)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泉州广场支行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 号: 152710152200001448

(二)开户银行: 泉州银行鲤城支行

账户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账 号: 0000008140501012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1 9 9 00分(北

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接收材料,贴上本交易所提供的专用标签(注明交标序号和招标编号)并排放在收标室相应序号的柜子里,方便评标时查找。同时,将收件回执交投标人,届时由投标人凭此回执退还原件。

开标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要求应提交核对的所有原件需在k值抽取之前提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k值抽取之后不得进行任何的补充提交(相关资料夹在其他资料中的,按未提交论处)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州市万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万虹路科技大厦六楼 ,邮编:362000

电话:18959267516

联系人: 小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东段北侧农机综合楼1102室,邮编:362000

电话: 18160961681

联系人: 小苏

交易中心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160号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监管部门:泉州市洛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27建行大厦2/3层

电话: 0595-22631103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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