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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石路绿化工程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以 《石狮市经济局关于石狮市龙石路绿化工程的批复》(狮经济[2018]21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龙石路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造价约1819729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位于龙石路,为新建道路,起点与同兴路、省道308交叉,终点到与晋江交界处,全长440m。建设内容为道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设计。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范围说明和设计图纸的所有内容 ;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19729元;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1819729元,属于小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1972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5 个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半年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备纳入违法违规书面档案记载,在其被限制生产经营活动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规定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根据住建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号)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文规定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投标时不要求投标人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3月16日8时00分00秒至2018年3月20日17时3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 网址:http://www.qzzb.gov.cn) 上面公布的“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汇往招标人指定账户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现金形式、银行保函形式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保证金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512号五层,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3625976267 ,传真: /
联系人: 小吴
招标代理机构: 泉州金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田安路中段恒丰商厦705a,邮编: 362000
电子邮箱: qzjl-2008@163.com
电话:0595-22876917 、13600776062,传真: 0595-22876917
联系人: 小林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 http://www.qzzb.gov.cn
联系电话: 0595-22135506
地址: 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 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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