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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路入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泉路入口绿化景观提升工程  已由 石狮市经济局  狮经计[2018]20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石狮市灵秀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7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总投资约72万元,拟对石泉路口进行景观提升。绿化范围主要为两侧1.6米绿化带,面积772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投资约72万元,拟对石泉路口进行景观提升。绿化范围主要为两侧1.6米绿化带,面积772平方米,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图纸和设计文件的所有内容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投资约72万元,拟对石泉路口进行景观提升。绿化范围主要为两侧1.6米绿化带,面积772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本项目不要求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702286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苗木养护期为一年(半年成活养护,半年日常养护)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园林绿化施工。

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专业的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注:根据住建部印发《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建城[2017]251)规定,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废标处理。(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8   19 800分至2018  23 173000 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合同段投标保证金  1.4 元人民币(下同)。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以企业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形式;③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www.qzzb.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狮市园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5125,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13625976267,传真:   /       联系人: 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    ,邮编: 362000     

电子邮件:278467407@qq.com

电话:15375830983,传真:     /       

联系人: 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http://www.qzzb.gov.cn,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石狮市交通和城市建设局

地址:石狮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8872088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石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石狮市东港路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9583051275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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