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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运动场、门卫、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管网、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监理答疑纪要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诚源(2018)招-0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运动场、门卫、消防水池泵房及室外管网、绿化等附属工程施工监理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东侨经发[2016]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东侨经济开发区富春东路北侧薛令之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约为930万元,最终控制价以财政审核后的造价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不含保修阶段);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所包含的内容为准

2.4. 监理期限:同施工工期,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及工程档案归档直至工程结算审计审核完毕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6. 设计单位:/

2.7. 监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下浮35% 计取,即18.33万元(即为发包价)最终以财政部门审核确定的建筑安装工程结算总价作为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依据监理费计价办法计算得出后再审定的监理服务费为准本次招标监理服务费不含保修阶段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延期及其他风险,中标后不另行计取监理延期等相关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企业  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  无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 

3.5.根据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须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4 月 29 日 08:30:00至2018 年 5 月 6 日 17:30:00 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德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注: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24 项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自理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不需要密封 )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6.3. 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35000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8年5259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www.ndggzy.gov.cn:8090/ndztb)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 ca 电子签章盖章 加密生效,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若投标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 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280095。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 交易平台以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 的电子投标文件,其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7.3.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机构开启解密后规定时限(60 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 场或远程均可解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

备注: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如因停电、网络故障、 电子设备等因素导致现场解密故障的(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除外),平台将在解密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启动补救措施,保障投标解密工作有序进行;如因电子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解密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 4 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 4 小时),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同时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由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决定 是否终止开标,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开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上发布。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陈普路8号3#楼804  邮编:352100  

电  话: 0593-2917669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诚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宁北路9号盛辉仕林东湖11号楼122室,邮编:352100

电话:0593-2971386

联系人:杨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账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50168243300000539

注: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用途上注明“诚源(2018)招-006”的投标保证金。

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监督部门:宁德市住建局建筑业科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8楼

电话:0593-2990133

www.mnhmw.com

作者:闽南花木网管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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