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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漳州龙江南路、南环城路绿化提升工程-电力迁改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漳州龙江南路、南环城路绿化提升工程-电力迁改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闽发改备【2017】e000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大农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大农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迁改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漳州龙江南路、南环城路绿化提升工程-电力迁改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龙江南路、南环城路;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16管电力排管长度约为8.56km,新建9管通信排管长度约为6.285km,新立铁塔2基,安装隔离开关2组,敷设电缆yjv22-10kv3×300共0.436km,敷设电缆yjv22-10kv3×70共0.216km,yjv22-1kv4×150共0.18km,yjv22-1kv4×95共0.125km,yjv22-1kv4×50共0.106km,新建630kva箱变一台;本次招标项目总投资约为4000万元;
2.4招标类型:epc总承包;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和内容: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包括各阶段工程地形测绘、地质勘察(如有)、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设备以及材料采购、施工、交(竣)工验收以及整体项目移交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即中标人最终向招标人提交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通过电力部门验收并顺利送电的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提供的迁改范围以及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内容。
2.5.2工期要求:
①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经评审通过后2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②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5.3 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有关规范,并通过相应的审查;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电力行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或联合具备有效的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由具有设计、施工承包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施工承包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同一个项目。
3.3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
②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由牵头人派出;(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具备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其他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查询结果告知函应在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6日至2018年5月30日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携带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北京时间2018年6月20日08时30 分,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等资料递交的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20日08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0512-58173200、400-850-3300。
注: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和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携带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及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项目负责人未到场签到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项目负责人与授权委托人可为同一人,若为不同人,应同时到场验证、登记。
6. 采用的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19日16:00时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若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方式一:由企业基本账户汇达以下账户(以款项到达为准),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漳州市分行
帐户名称:福建大农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帐 号:13600101040016065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漳州龙江南路、南环城路绿化提升工程-电力迁改epc总承包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fgw.zhangzhou.gov.cn/)、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www.zzgcjyzx.com/zzztb/)网站上发布。
招 标 人:福建大农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南昌路华联商夏
联 系 人:小杨
电 话:0596-216818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号桂溪名都6楼
邮 编:363000
联 系 人:童玲、杨燕玲
电 话:0596-2961882
传 真:0596-2961882
电子邮件:fjahdl006@126.com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监督部门: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0596-6620580
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管理局0596-6628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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