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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二期工程b标(探石平交口至环岛路)绿化工程 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东山县交通运输局 以 东发改【2016】138号文、东交【2017】136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为600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6057825.00元(含暂列金29万元),发包价为¥5365686.11元(含暂列金 29 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资质;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港冬古作业区疏港公路二期工程b标(探石平交口至环岛路)绿化工程,项目起点位于探石村,并与县道x541、横十一线平交,经冬古疏港路,项目终点与环岛路(县道x545)平交,路线全长1.261km,对道路绿化分隔带和道路两侧进行绿化;详见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5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应附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2)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具备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所需提交相关材料同《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中技术负责人要求);
(3)财务要求:企业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年度审计报告,年份要求为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4)信誉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其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6)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复印件(或年度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其签到将被拒绝。
注: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21 日 08:30:00至2018年6月25日 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7月4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 漳州发改委网站(http://fgw.zhangzhou.gov.cn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http://www.zzgcjyzx.com)等网站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山县海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山县交通执法大队六楼,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5835226,传真:/
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5幢2401室,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mxdzzfgs@163.com
电话:0596-2111618,18150673328,传真:0596-2112618
联系人:小郑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0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东山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东山县
联系电话:0596-5883512、0596-588844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东山县建设工程项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东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一楼(东山县西埔镇白石街泽园路342#)
联系电话:0596-588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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