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市政及绿化养护站工程(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澳前市政及绿化养护站工程(监理)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以岚综实项目审批[2017]13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负担,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该项目新征总用地面积14710.79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6457.77平方米,总投资为3289万元人民币。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粉碎车间、管理用房、业务附属用房等建筑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23242046元人民币。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标准×(1-20%)计取,本项目的服务费为(30.1+(78.1-30.1)/(3000-1000)*(2324.2046-1000))*1(专业调整系数工程)*0.85(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20%(下浮系数))=42.0790万元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42079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0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8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生成的报名回执(电子标:上传投标文件生成回执单,报名回执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一份报名回执仅代表一个投标人,报名回执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应携带加密的数字证书(最后生成投标文件时插入的证书)到现场解密并验证登记。上述人员未到位的或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9-30 09:00:00 至 2018-10-11 17:00:00 通过《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广联达电子招标书编制工具 7.6.1006.131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10-22 09: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银行保函形式(应由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县潭城镇海滨路中段中银大厦306室
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234813445@qq.com
电话:15985775696
联系人:郑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2号楼10层
邮编:350400
电子邮箱:/
电话:13950865717,
联系人:颜小姐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
网址: www.ptggzy.gov.cn
联系电话: 0591-2316542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大道商务营运中心7楼
联系电话: 0591-2317898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联系电话: 0591-2312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