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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大华安招【2019】00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安溪县尚卿乡灶美小学值班室、绿化、假山、不锈钢防护网、围墙和排水沟修复等工程 已被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安溪县尚卿乡灶美小学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及自筹 ,招标人为 安溪县尚卿乡灶美小学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单位如下:福建省合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143397元(含暂列金人民币 / 元),发包价为人民币132092 元(含暂列金人民币 / 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招标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安溪县尚卿乡灶美小学值班室、绿化、假山、不锈钢防护网、围墙和排水沟修复等工程,专业范围包括值班室、绿化、假山、防盗格栅窗、围墙和排水沟修复等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业主提供的工程预算书;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有效合格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壹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壹 个标段。
3.5、其他资格要求: / 。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 月 15 日8时00分00秒至2019年 4 月 19日17时30分00秒到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808室)(报名预约电话:13255007883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8%)。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 贰仟捌佰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其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28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808室会议室。
7.3、投标文件递交的要求: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若上述人员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按要求出具以上完整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尚卿乡灶美小学
地 址:安溪县尚卿乡
联系人: 林先生
电 话: 13599737620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a808室
联系人: 小王
电 话: 13255007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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