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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口袋公园景观绿化工程二期(尚学领地西侧、盛世金元边等) ,建设单位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安溪县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造价 116.3083万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16.3083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含园林绿化施工。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10 月 23 日至2019年 10 月 29 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本工程代表处(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幢605室)获取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人民币,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9年11月5日 0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仟元 (23000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入围后的20家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现金缴纳即可。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或档案袋密封,在上面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若投标单位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其投标)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19 年 11 月 5 日 09 时 30分,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未持本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 安溪县 ,邮编: 362400
电子邮箱: /
电话: 17850282444 ,传真: /
联系人: 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德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楼b幢605室,邮编: 362400
电话: 18160908933 ,传真: 0595-26009875
联系人: 小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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